云南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围绕“6个重点环节”,建立“6项工作制度”,重点支持帮扶深度贫困县,着力解决最困难人群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2017年来,累计解决了超过130万户、约500万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实现了贫困农户“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目标。其中,怒江州实现了4类重点对象和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户存量危房“清零”目标。
抓实六个重点环节,建立精准认定、服务、管控、指导一体的工作流程
确保危房认定精准。在国家危房认定标准基础上,结合云南实际,两次修订完善《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有效指导省州(市)县三级组建的技术专家队伍精准认定房屋危险等级。
确保改造方案精准。按照“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基本要求,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队伍会同施工单位,依据技术标准,精准制定“一户一方案”。2019年实施的39.31万户4类重点对象和28.63万户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户中,加固改造的占比为54.42%,拆除重建的占比为45.58%。
确保技术服务到位。组织熟悉业务的干部、省规划设计和建筑施工企业、高校等单位,成立省级农村危房改造专家技术队伍,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帮助州(市)县开展再培训。全省累计培训省、州(市)、县、乡镇、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约10万人次。
确保质量监管到位。督促指导各地按照危房改造质量安全“五个基本”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危房改造组织实施、过程管控、竣工验收等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同时,要求县级专业技术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到村到户进行现场指导。
确保验收挂牌完整。按照“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要求,2019年6月全省再次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排查2014年以来4类重点对象房屋安全等级认定情况,对4类重点对象安全房屋和通过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要求的房屋贴挂房屋安全等级(A、B级)认定牌。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贴挂“房屋安全认定牌”221.3万户。
确保危房改造档案完整。制定《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模板》,督促指导各地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归集资料,加强信息数据互联共享。省州(市)县三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定期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开展数据联合比对,及时更新完善信息,确保部门间数据信息一致。
建立六项制度,形成抓落实找问题、跟踪问效、督促整改的工作机制
建立挂联督导帮扶制度。建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领导一对一挂钩联系督导11个州(市)的制度,并聚焦40个剩余未脱贫摘帽县,重点对12个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重、进度滞后、问题相对突出的县区进行督导。
建立省级送技下乡和核查指导制度。自2017年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抽调了30余名干部和技术人员,组建5个工作指导组,每月进行一次实地调研督导。重点对2017年的15个、2018年的33个脱贫退出县和问题较多的县区进村到户,现场指导帮扶,排查问题,督促整改。2019年上半年,针对40个未脱贫摘帽县存在的贫困程度深、危房存量多、技术力量缺乏等情况,组织60名省级技术专家,组建了11个帮扶指导组,每月驻县乡开展工作,共帮扶指导922个乡镇、2459个行政村、2.23万危房改造户。
建立每月问题研判和旬报调度制度。每月召开农村危房改造专题会,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工作指导组重点督导帮扶。按照“清零”目标,实行旬报制度,掌握各地工作进度。每月召开调度会,对隐患问题较多、推进滞后、整改不力的州市和县区点名通报批评、约谈,并向省纪委、省监察委员会移交问题线索督促整改。
建立县区结对帮扶制度。2019年组织18个已脱贫且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得较好的脱贫县与18个工作滞后、问题相对较多的未脱贫摘帽县,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按月报送帮扶报告。
建立明察暗访制度。在全省4类重点对象和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户的存量危房“清零”后,11个帮扶指导组转变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县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全面了解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质量安全、资金兑付、验收贴牌等情况。
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指导州(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围绕“6个重点环节”,对影响脱贫攻坚的农村现有危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每月向州(市)、县移交问题清单,限期整改。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啃下最硬骨头
全省有88个贫困县,其中“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县7个,省定深度贫困县20个。2019年,聚焦27个深度贫困县内18.26万户4类重点对象和10.05万户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户的危房改造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啃下最硬骨头。
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足额保障资金。针对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建房成本高、农户自筹资金能力弱的实际情况,分级分类制定补助政策。“三区三州”怒江、迪庆4类重点对象户均补助标准为3万元,20个省定深度贫困县户均补助标准为2.4万元,其他地区户均补助标准为2.1万元。
开展技术培训,实地帮扶指导。采取现场培训、视频培训、实地指导等多种方式,对深度贫困地区各级工作人员及农村工匠进行培训,消除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技术的“盲区”与“误区”。组织省属施工企业技术人员赴27个深度贫困县,驻乡镇村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并帮助培养一批农村工匠。
下沉作战,合力攻坚。以问题为导向,省级工作组每月用2周时间下沉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重、困难多的州(市)、县开展督导工作,帮助理顺组织实施机制,理清各方责任,合力攻坚。
下一步,云南省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做好排查梳理和查缺补漏工作,扎实开展好相关工作,交出农村危房改造满意答卷。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