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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超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07

  

  日前,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海南将在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建筑、住宅等建设项目中筛选若干项目作为钢结构装配式试点示范项目,要求大跨度建筑、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

  近两年来,我省装配式建筑实现了较快发展,2018年全省确定实施的装配式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至2019年已接近400万平方米。目前我省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在新建装配式建筑中的占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据介绍,今年我省将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社会投资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其他公共建筑中优先采用钢结构建造,具体包括图书馆等大跨度建筑,办公楼等公共建筑,抗震设防烈度8度区内的超高层建筑以及市政桥梁等市政设施建设项目。

  同时,我省鼓励钢结构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承接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课题),加强对以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为特点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应用技术研究。特别是针对防腐蚀、隔声、防水、减隔震、遮阳等相关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在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商品房等住宅项目中的应用。

摘自 《海口日报》 2020.01.06 记者 臧会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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