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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城市管理局积极改革创新,转变传统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方式,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有效增加执法车辆配置,为一线执法提供坚实保障,探索出城市管理执法用车制度改革的新路子。
针对车改后执法用车困难问题,济宁市城市管理局及时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用服务外包方式更新执法车辆的请示》。通过招投标程序,该局与济宁市交通运输集团合作构建执法值勤车辆保障平台,由市交运集团统一购买执法车辆、用油、保险和管理驾驶员等,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由市财政部门直接支付。根据服务合同,济宁市交运集团一次性为该局配置执法车辆65辆,并提供车辆运营、维护服务,保障执法用车需要,提高了执法效率。与此同时,车辆使用相关费用降低30%以上,减少了政府开支,实现了双赢。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12.19 谢宝德 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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