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推动省委、省政府稳增长、扩投资、促发展的系列政策在建筑领域落实落地,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将通过“不见面审批”、“容缺受理”、规范陈述程序三项措施,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优化提升服务效能。
按照通知,在施行“不见面审批”方面,取消现场受理和原件核对环节,企业和群众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提交业务申请时,需出具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系统自动受理并进入审批环节,无需再到现场受理并查验原件。
在施行“容缺受理”方面,对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相关业务实行“容缺受理”,即申请人在提交业务申请时,如部分非关键指标性材料不齐全,并在《容缺材料目录清单》内的,可由申请人作出限期补正的书面承诺后(限期时间自提交业务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行受理并审批,允许申请人在审批期间补正该项材料。
在规范陈述程序方面,申请人如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存在异议,可提交陈述申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作出答复。如经复查,申请人陈述意见属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予以采纳并纠正相关许可决定;如经复查,企业陈述内容不属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依据相关规定从严处罚。
摘自 《西安日报》 2019.12.17 记者 朱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