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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原住在金北二巷,周边环境不太好,我们支持政府拆迁小区。今天,我领到了785000元的拆迁补偿资金。我在白云桥看上了一套房子,还带小院,领到钱我就可以付款买房了,春节前我们就能搬进去。”首批领到补偿资金的马尔布都一边在银行柜台领取支票,一边高兴地和记者聊着。
12月14日,格尔木市2019年棚户区改造首批补偿资金发放到位,14家拆迁户收到征收补偿资金,此次共发放棚改改造补偿款资金800余万元,这标志着该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越来越多的棚改居民喜圆“安居梦”,为全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改善格尔木市群众的生活环境,棚户区改造启动以来,该市上下大力支持,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初见成效,被征收户纷纷表示,支持政府的这项好政策。该市继续开展此项工作,确保今年140户拆迁户及时领到补偿资金。
摘自 《青海日报》 2019.12.18 记者 王菲菲 通讯员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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