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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迁安市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对兴安等6个小区符合改造条件的11栋楼房进行节能改造,改造面积5万平方米。目前,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440户居民享受改造成果。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办法,确定了“群众申请、老旧优先、政府主导、集中连片、费用分担”的组织实施原则。在改造前期,工作人员主动深入居民小区,宣传相关政策,为业主答疑解惑。同时,推行“牵头人制度”,拟进行改造的楼房确定2—3名牵头人,负责具体组织和发动,上传下达。在项目设计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与设计、造价等单位就工程设计、项目投资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商讨设计方案,力求改造方案既科学合理,又节约财政资金。
改造过程中,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群众满意为最大出发点,科学确定改造内容,周密组织工程建设,严把工程施工质量,把实事真正做实,真正做好。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12.04 记者 王育民 通讯员 李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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