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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切实解决城镇重点群体住房问题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11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印发《城镇住房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住房保障工作方案》,切实解决城镇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住房问题。该局要求,各旗(县)、市(区)将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见义勇为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伤病残退役军人等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重点群体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进行保障;集宁区等有条件的地区在2019年年底前、其他旗(县)在2020年年底前实现对重点群体“应保尽保”。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9.11 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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