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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停止二套房契税优惠 本月22日起将按4%税率收取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16

  

  记者今日获悉,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长沙市第二套住房交易环节契税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自今年4月22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在长沙市范围内停止执行对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即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契税。

  《通知》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据了解,此次调整之前,长沙市对个人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以上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摘自 《湖南日报》 2019.04.16 记者 陈淦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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