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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2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2019年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4项主要任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持续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全国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根据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2019年将重点推进着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加大事故查处问责力度、改革完善安全监管制度、提升安全综合治理能力4项主要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在着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方面,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突出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安全管控工作,推进实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在加大事故查处问责力度方面,要求严格做好事故查处工作、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第一时间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等处罚,抓紧提出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处罚意见。

  在改革完善安全监管制度方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研究出台建筑施工安全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并发挥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作用,加强监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推动施工安全实现“互联网+”监管,用信息化促进监管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实现业务流程优化;推动出台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干部忠于职守、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在提升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方面,全面实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落实企业施工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能力。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开展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评估,并加强评估结果使用。坚持系统治理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施工安全工作,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在2018年工作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再部署再动员,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要加强对下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3.20 记者 黄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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