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服务资讯>地方资讯

哈尔滨37家房产经纪机构公示资金监管账户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17

  

  日前,哈尔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布了第五批哈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结算账户。至此,哈市共有3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公示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客户交易资金监管账户。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

  哈尔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醒,凡交易双方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当事人在公示的各经纪机构客户交易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后,将交易资金存入该机构监管账户中。同时,凡未按规定公示房屋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信息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交易双方代收代付房屋交易资金。房屋交易双方不要将交易资金存入公示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公司或个人名下账户,以防交易资金被侵占、挪用。

摘自 《哈尔滨日报》 2019.01.17 记者 刘述波

热点文章

最新文章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
100048
010-68799100
关注国标电子书库
关注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关注国标平台
收藏成功!选择收藏夹

新建收藏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