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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城管执法将有新标准规范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1

  

  近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安徽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正式下发,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实施执法时应当严格按规定穿着制式服装,开启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不间断记录执法过程,并探索推行“非接触性”执法,减少执法矛盾和冲突。

  根据新规,以后城管执法人员不得选择性执法;不得威胁、辱骂、殴打行政相对人;不得工作期间饮酒,酒后执勤、值班;不得为行政相对人通风报信、隐瞒证据、开脱责任;不得打击报复行政相对人;不得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执法人员实施执法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标识。城市管理制式服装应当成套规范穿着,保持整洁完好,不得与便服混穿,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实施执法时,执法人员一般使用普通话,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规范,不得对行政相对人使用粗俗、歧视、训斥、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对轻微违法行为应当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开启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不间断记录执法过程,及时完成存储执法音像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删改、外传原始记录。

  探索推行“非接触性”执法,依托数字城管平台,以现场可视化为前提,以调查取证多元化为保障,在当事人“零口供”情况下完成对整个违法行为的查处。探索建立城管和法院非诉强制执行衔接机制,减少执法矛盾和冲突。

摘自 《合肥晚报》 2018.12.21 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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