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远印发《清远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到2020年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明显见效,让市区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相较以往更加注重前端治理,重点抓好源头污染管控,要求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相结合,既集中力量打好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的歼灭战,又抓好“长制久清”的持久战,将通过正本清源实现“长制久清”。
治理:协调权责关系 各部门形成合力 加强群众监督 动态更新“黑”名单
据悉,清远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的总体目标是:到2019年底,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底达到90%以上。
在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方面,《通知》要求“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严格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规定的时间节点,实现市区黑臭水体消除目标。
《通知》要求相关各部门系统治理、形成合力,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协调好跨区域权责关系。通过加快清远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环境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要求相关各部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鼓励公众发挥监督作用,确保黑臭水体治理效果与群众的切身感受相吻合,赢得群众满意。针对黑臭现象反弹、群众有意见的,经核实后将重新列入城市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治理。
在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方面,《通知》要求,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城市黑臭水体问题,保障群众知情权,提高黑臭水体治理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群众参与度。
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鼓励群众监督治理成效、发现问题,形成全民参与治理的氛围。
愿景:2020年底消除90%以上黑臭水体 强化对河湖岸线的生态化改造
根据《通知),从2018年底,清远市将完成黄坑河整治工程、海仔大排坑城市建成区段整治工程;2019年6月,将完成其余整治工程;2020年6月,将完成澜水河、龙沥大排坑整治工程;2020年底,市区4个黑臭水体基本实现“长制久清”,90%以上黑臭水体消除。
《通知》明确清远市政府是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责任主体。为了进一步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市政府成立黑臭水体整治指挥部,建立市级黑臭水体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并重新调整黑臭水体整治领导小组,由市长黄喜忠任组长,亲自抓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工作。
在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方面,《通知》要求,各级河长湖长要切实履行责任,带头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巡河工作,建立巡河台账,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问题。
2019年3月底前,全市将全面完成黑臭水体“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全面建立“一河(湖)一台账”,由市政府组织开展“一河(湖)一评估”,确保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在科学实施清淤疏浚的基础上,《通知》要求,加强水体生态修复,强化沿河湖园林绿化建设,营造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这意味着在打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的同时,在满足城市排洪和排涝功能的前提下,将因地制宜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为广大市民打造休闲游玩的岸线景观带。
摘自 《南方日报》 2018.12.14 记者 赫鹏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