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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维修资金使用备案时限减少至5个工作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07

  

  哈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进一步简化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程序压缩了办理时限,使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由原来的12个工作日减少为5个工作日。

  中心进一步简化业务要件,备案材料由原10余项减少到7项。压缩了办理时限,将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由原来的12个工作日减少为5个工作日。

  今年,哈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原有公示制度基础上施行“双公示制度”。即申请人在征集业主意见后,在小区公共区域和媒体内同步公示,公示期为7日;申请人在项目竣工后,在建筑公共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随时让业主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哈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已经进行使用备案并划拨维修资金582笔。

摘自 《黑龙江晨报》 2018.11.07 记者 王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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