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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廊坊市区存量房交易将使用新版合同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29

  

  近日,廊坊市房管部门联合人行、工商、税务部门联合下发《加强全市存量房交易管理有关工作通知》,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管理,提高行政服务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保障广大群众在房屋买卖中的合法权益。

  从11月1日起,市区所有存量房交易将统一推行使用新版《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存量房屋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据介绍,此举旨在坚决遏制“阴阳合同”和“高评高贷”现象,防范和打击存量房交易过程中的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双合同将随机生成唯一的二维码,并采用防伪纸打印,税务部门和商业银行将双合同作为过户缴税和金融信贷的重要参考依据,努力实现存量房网签合同、银行贷款和缴纳税款的三个价格基本一致。

  为让群众少跑路,减少办证排队问题,从11月1日廊坊开始全面实行双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制度。同时,建立房地产经纪信用“黑红名单”。对守信企业列入“红名单”,提供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对违法失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进行定期跟踪督导,并严格相关业务办理。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

摘自 《河北日报》 2018.10.29 通讯员 刘玉静 记者 孟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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