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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供热企业供热质量考核分级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12

  

  近日,哈尔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供热企业供热质量服务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为供热企业建立考核标准,将根据供热质量、用户满意度等考核标准结果,把供热企业考核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级(优良)企业、B级(合格)企业、C级(不合格)三个级别,并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年度考核不合格企业,列为严重失信企业,不得新建热源,减少供热规模,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仍不合格且拒绝退出的,按照法律规定由区级政府依法组织清退。

  根据《办法》,供热企业考核总分值为140分,其中基础分值为100分,附加分值为40分,供热企业考核等级根据考核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为A级优良企业、B级合格企业、C级不合格企业三个级别。媒体监督纳入热企考核评分,同时,供热质量达标率、用户满意率、有效供热投诉率、供热故障影响面积等都是考核评分项。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供热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直接进入不合格企业名单。分别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未按规定时限实现热源之间管网互联互通的;2次月考核中,抽测供热平均温度不符法定标准的;2次月考核中,测评群众满意率达不到60%的;全市通报批评3次(含)以上的;受到行政处罚3次(含)以上的;引起群众群体上访2次(含)以上,经核实确实存在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不配合政府完成供热保障任务的。

摘自 《黑龙江日报》 2018.10.12 记者 李宝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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