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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0月底前完成过冬清洁能源替代 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28

  

  近日,江苏省印发《关于提前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明确10月底前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确保必要取暖用煤供应等。

  根据通知,10月底前,要完成供热锅炉整治和清洁能源替代。各地要提前做好清洁能源保供,落实应急取暖措施,制订冬季取暖应急预案,细化“压非保民”等应急调控计划,组织医院、学校等公共事业单位提前配置电取暖设备,以备应急使用。此外,供热管网建设要尽早到位,加快完善集中供热管网,不仅实现主管网“全覆盖”,还要实现支管网入户,确保暖气进户到位。

  要提前完成供热锅炉整治项目,将涉及居民取暖的供热锅炉整治项目作为近期重点任务,优先予以推进。提前完成散煤整治任务,进一步排查“城中村”散煤取暖燃煤锅炉,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的原则,10月底前完成清洁能源替代。要确保必要取暖用煤供应,对采暖季仍未实现清洁取暖的群众,各地应按照限额供应质优价廉的洁净型煤,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8.09.28 记者 辛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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