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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集中拆除农村无人居住危房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20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长期无人居住危房拆除整治专项行动通知》,15日起至年底,在全省范围内集中拆除农村长期无人居住危房和影响环境设施危房,美化村容村貌,确保群众居住安全。

  据介绍,拆除范围为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新(翻)建后仍未拆除的危房;未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长期无人居住和看管房的C、D级危房;通过租赁、购买(置换)、入住农村公租房 (幸福大院)、投亲靠友或其他方式已经解决安全住房的原有危房;一户多宅的长期无人居住危房;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村容村貌的旱厕、杂物间、牛棚(栏)等。

摘自 《黑龙江晨报》 2018.09.19 记者 王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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