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化进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我市从2016年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以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强制分类、居民示范小区为引领的试点阶段,二是以成功经验为基础的全面推广阶段,三是以立法、执法、教育、规范为基础的巩固完善阶段。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大连市政务公开媒体吹风会上获悉,目前我市垃圾分类工作还处在第一阶段。
2018年,大连市政府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了政府工作报告。截至目前,全市城区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推行强制分类,并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的建设。目前中心城区已有分类示范小区176个,落实分类标准的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2874个,覆盖城区居民超过20%。各区均按月制定了推进计划,并按期推进。到今年年底,分类示范小区将达到225个以上,覆盖居民将达到30%。从开展分类以来已分类回收有害垃圾约70吨,易腐垃圾48000吨,可回收垃圾约26万吨。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2018年第二季度垃圾分类工作情况通报中,大连市在全国46个强制分类重点城市中位列第11位。
完善顶层设计,我市推进《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出台,并制定各项配套制度。近期将出台《关于创建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道的实施方案》,创建对象为全市城区范围内整片区推进垃圾分类的街道。按照“三个全覆盖”原则创建达标街道,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系统全覆盖。通过街道申报、区级初审、市级终审的程序开展创建活动,终审通过的街道由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得“达标街道”或“示范街道”称号,予以表彰奖励并向社会公布,每年进行复查,同时建立长期监督管理机制。选取一定比例的小区试点厨余垃圾干湿分类,实行“四分类”模式,并探索试点易腐垃圾就地处理模式;完成幼儿园、中小学垃圾分类教材或知识读本的编制,开设垃圾分类有关课程;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统计体系;持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力度,紧紧依托街道、社区,充分发挥其组织动员能力,积极开展入户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参与,发动党组织、党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联合社会团体建立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和垃圾分类义务指导员队伍;加快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培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建立奖励措施,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培养居民的分类习惯,提高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摘自 《大连日报》 2018.09.05 实习生 郝祎 记者 吉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