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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兰陵县西三峰村违法建设成功拆除 树起和谐拆违、源头治理的良好样板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31

  

  违法建设侵占社会公共资源和城市空间,破坏城市规划和城市景观,阻碍城市有序开发和提档升级,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和谐,已经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绊脚石和拦路虎,必须坚决遏止。今年以来,兰陵县认真践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拳出击,强力治违,坚持遏制增量与削减存量并举,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其中,西三峰村违法建设的成功拆除,树起了文明拆违、和谐拆违和坚持源头治理的良好样板。

  2018年5月25日,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驻磨山中队在日常巡查中,于磨山镇西三峰村村北发现有建设房屋行为,共2排,刚建1层,共计要建22户别墅。执法人员立即制止施工,当场驱散了施工工人,并制作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兰陵综执责停字〔2018〕第MS01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兰陵综执责改字〔2018〕第MS014号),经调查违建责任人为徐某。执法人员当场告知了责任人无规划准建手续及用地手续建设房屋的违法事实,用心讲解政策。6月3日在镇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再次对该违建进行监督整改,发现有工人继续施工,当场驱散施工人员,并对其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同时对拆除违建再次进行耐心说服。6月6日,磨山中队委托兰陵县正圆土地测绘中心对此违建项目进行了实地测量,测量结果为:该违法建设所占土地类型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水浇地和设施农用地,属于一般耕地,建筑物占用面积为2205平方米,院子占用面积1463平方米,硬化占用面积909平方米。6月19日,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和磨山镇领导再次到现场进行督导,发现施工现场已经停工,没有施工机械和人员,群众工作取得实效。6月22日,县委、县政府召开西三峰违建拆除动员会,各项工作准备就绪。6月23日,责任人开始自行拆除此违法建设,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磨山中队执法人员在现场监督了拆除过程。6月25日,责任人自行拆除完毕。然后进行了现场清理,并完成复耕。事后行政问责2人。

  由于措施得当,整个拆除过程进展顺利,实现了和谐拆违。坚持常态巡查、及时发现、广泛宣传,在建成之前违法建设的及时拆除,做到了源头治理,降低了拆除成本,减少了群众损失,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以来,兰陵县对违建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严查严控,有效遏制了违建行为。一是县委统一部署,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违治办统筹协调,加强乡镇属地管理,构建了全覆盖、网格化的违法建设防控和治理体系;二是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健全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惩防长效机制,形成了不敢违、不愿违的常态格局;三是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定违法建设治理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的,严肃追究责任。四是加强宣传,强化引导,形成了自觉遵守法律、共同抵制违法建设的良好局面。

  今后,兰陵县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违法建设行为“零容忍”的要求,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的的高压态势,强力推进查违控违工作。同时,以西三峰拆违为样板,继续坚持依法强制拆除与群众自行拆除相结合,做到和谐拆违、平安拆违,扎实有效推进全县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为进一步塑造城市良好形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摘自 山东省兰陵县政府网站 2018.08.23 记者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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