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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乡村新建垃圾场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24

  

  日前,锦州制定出台《锦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户厕改造、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科学谋划、建管并重,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未来3年工作目标是,锦州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9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5%;行政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治理率达到10%;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1500公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1500公里;建设国家级绿色村庄80个,建设美丽宜居示范乡村90个。

  锦州市农业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2/3。锦州坚持把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早在2015年就在全市启动“农村环境建设年”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和宜居乡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共建设宜居示范村327个,1107个行政村全部宜居达标。

  锦州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处理模式,去年,实现农村垃圾全面长效治理,完成8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任务。投资228万元,在19个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黑山县、凌海市、太和区新建垃圾转运站、收集房110个,大虎山镇垃圾转运站率先实现了农村垃圾“户集-村收-乡转运-县处理”的模式。

  未来3年,锦州将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市财政将投入3000万元,支持垃圾场选址建设。每个乡镇或几个村、几个乡镇连片建设1个垃圾填埋场,市里对每个新建垃圾场奖励30万元至50万元。

摘自 《辽宁日报》 2018.08.23 记者 文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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