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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22

  

  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从管护机制、台账设立、绩效考评等方面加强农村改厕后续管理维护工作,保证改后厕所长久发挥效用,巩固农村改厕成果。

  长效管护 保障厕所长久发挥效用

  去年开始,合肥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当年全市完成2.89万户改厕试点工作。今年,我市改厕年度任务10万户,截至8月中旬,已开工90000户、完工62842户。

  大批农村厕所的建成,改善了居住环境,也提出了新的课题,管理维护势在必行。

  针对厕具的使用维护,《通知》规定,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厕具及其施工的质保期和质保范围,质保期质保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应由中标企业进行维修解决,同时鼓励中标企业设立维修服务网点或培训农户做好改厕管护。针对粪便的清理,《通知》提出以农户管护为主、社会管护为辅的治理思路。鼓励农户自行清掏粪肥用于农业生产,县(市、区)政府可安排适当的管护补助资金;对不使用粪肥的用户,可按2000户一辆配备吸粪车,公开服务电话,实施社会化清掏工作。充分发挥种田、种粮、苗木培育、林果种植、有机农作物种植、家庭农场等大型农业产业需求,实现粪渣、粪液无害化利用。

  三方签字 杜绝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改厕后,维修工作是谁做的?粪便是谁倾倒的?在最后的接收中,是哪个单位签收的?今后,这些信息都将有迹可循。

  记者了解到,《通知》要求,县(市、区)政府应建立改厕长效管护台账,乡镇(街道)政府要对辖区内改厕管护进行建档造册,实现检查、维修、管护台账清晰明了,确保每一个问题能够进行溯源。重点要对社会化管护实施“三联单”台账制度,实现粪渣、粪液运输农户签字、运输人员签字和接收单位签字,严禁随意倾倒。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应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有记录,也要有监督,今后我市将加大对于厕所管护的监督力度。根据《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农村改厕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改厕管护工作的检查力度,压实镇村两级对农村改厕养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区)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密切协作配合,每年对农户厕所使用情况及管护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不定期督查,逐步健全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真正达成“厕具坏了有人修、粪渣粪液有人抽、抽走之后有效用”的目标。

  严格考核 管理较好可获适当奖补

  农村改厕后维护得好不好将纳入绩效考评中。

  《通知》规定,市美丽乡村建设暨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村改建厕所的管理和日常卫生等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年底开展绩效评价,对完成农村改厕后续维护管理工作较好的进行适当奖补。

  此外,各县(市、区)要建立改厕管护绩效考评制度,组织开展农村改厕管护绩效考核评估,强化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对长效管护运作较好的地区,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激励乡镇(街道)政府落实农村改厕管护工作。

摘自 《合肥日报》 2018.08.21 吴婷婷 记者 王倩 见习记者 孟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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