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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天柱县四举措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03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干净整洁的“美丽乡村”,天柱县采取四举措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面貌。

  一是强化组织,健全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全县大会和专题会议研究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并成立了全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乡镇(街道)农村清洁风暴办公室,专职负责全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调度和督查考评,明确人员结构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下发《天柱县2018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暨清洁风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天柱县2018年农村清洁风暴行动“大比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从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干部先行,示范带动。各乡镇(街道)驻村领导和驻片干部及村支两委齐上阵,明确责任和任务,齐心合力抓整治。乡镇(街道)、各村对自己责任区内的工作进度及所存在问题,坚持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汇报,难以解决的问题集体研究,拿出具体解决办法,对钉子户采取干群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的办法,集中力量做思想工作直至问题解决为止,形成了互相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同时,干部和党员带头深入实际,工作走在前、干在前,脏活累活带头干,要群众做得的自己先做到,以身示范,积极争取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三是强化宣教,营造氛围。采取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模式,力求做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全面提升群众的环境意识。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微信群、QQ群、短信平台、广播电视、乡镇(街道)、村级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平台和召开群众大会、摆“龙门阵”、院坝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重点宣传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同时向村民讲明了村里目前环境状况和需要村民配合急需解决的一些问题,动员全体村民积极行动起来,要求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当先锋做表率,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以最快速度清理自家的房前屋后垃圾,为村内环境整治做出应有的贡献。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了人人动手,户户整治的舆论氛围,增进了共识,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合力整治环境的良好村风。

  四是突出重点,全力整治。重点组织村民对辖区内的路边、河边、村边、田边、池塘边等“五边”及屋前宅后的积存垃圾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不留死角,彻底清除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基本做到无成堆暴露垃圾。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河道固体废弃物清理,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整治村容村貌;坚持因地制宜,从各村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合理确定整治目标任务和建设次序;坚持建管并重,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污水运营管理体制机制,让农民群众参与建设管理,确保建成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摘自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 2018.08.02 天柱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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