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服务资讯>地方资讯

浙江省将制定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从前端治理水污染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25

  

  日前,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立项听证会在杭州召开。

  据介绍,《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将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准适用于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排污许可及投产后污染物排放管理等。

  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制定实施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启动10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的目标任务。此项标准的制定将为此项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标准制定实施后,将加快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工艺改进,减少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倒逼提升污水防治前端治理,促进污水治理技术进步和标准体系完善。

  据了解,听证会是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事项听证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召开,就标准立项建议是否科学、合理,听取有关各方的意见。

摘自 浙江在线 2018.07.23 记者 张吉 通讯员 沈志坚

热点文章

最新文章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
100048
010-68799100
关注国标电子书库
关注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关注国标平台
收藏成功!选择收藏夹

新建收藏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