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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贯彻落实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5月29日会议要求和《海南省2017年度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别由厅领导带队,于5月31日-6月3日赴全省18个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重点为2017年及以前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完成情况。总体来看,各市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均按《关于开展2017年及以前4类重点对象贫困户危改房再检查再验收的通知》(琼建村函〔2018〕371号)开展相关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正在抓紧整改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县对于已具备入住条件的,立即组织搬迁入住,未达到入住条件的,于6月15日完成整改,于6月20日前全部搬迁入住。原有危房今年7月中旬前要全部拆除。(有修改)
摘自 《南国都市报》 2018.06.07 记者 党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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