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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出台农村人居环境“三清三治”三年行动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23

  

  为解决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污水乱泼、垃圾乱倒、乱搭乱建的突出问题,咸宁市制定以开展清垃圾治脏、清水体治污、清杂物治乱为重点的《咸宁市农村人居环境“三清三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5月1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方案。

  根据《方案》,咸宁市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全面治理存量垃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五有”,即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完善的治理体系和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域覆盖,到2019年底全市所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正式运营,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体系。农村厕所实现无害化治理全覆盖,分类开展宜居村庄创建工作,提升村容村貌,建立管护长效机制。

  《方案》提出从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推进厕所粪污治理、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提升村容村貌、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善建设管护机制六个方面推进“三清三治”三年行动。

  为确保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咸宁市从组织领导、工作落实、示范引领、督办考核等四个方面进行配套跟进,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确保工作落地。

摘自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8.05.22 通讯员 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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