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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10

  

  “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河北省近日出台《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有”示范标准。

  “五有”标准主要针对38个“创建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垃圾治理示范县(市、区)”提出。《方案》明确,这些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提高治理水平,实施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加快完善垃圾转运和终端处理设施设备,今年年底前,要基本达到“五有”标准。

  《方案》还提出,将承德市作为全域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试点,探索全市域治理经验,今年年底前,90%以上村庄对垃圾进行收集和处理。

  《方案》同时明确了河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目标和重点工作。今年6月底前,全面开展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彻底清理积存的生活垃圾并进行规范处理,建立日常维护机制,巩固集中治理成果。今年年底前,全省各地90%以上村庄建立日常维护机制,及时清扫、收集和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并根据当地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科学确定应增加的设施规模,并组织开展项目建设。

  《方案》要求,河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做好彻底清理积存垃圾、分类规范处理等工作。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8.05.09 王宝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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