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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垃圾分类杭州市民当心“吃”罚单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23

  

  杭州城市垃圾分类,已开展了多年,如今成为生活中的热点话题。不过,你真的有做到垃圾分类么?如果没有,当心收到罚单!

  江干区最近开出了一张罚单,针对的是个人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原来,江干区城管局笕桥中队在对辖区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恰好碰见市民叶先生将自己店内的泡沫板、包装纸随意扔进绿色厨余垃圾桶内。

  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可回收物应当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个体回收人员,或者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对于个人未按规定投放可回收物的行为,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这是江干区3月垃圾治理主题月启动以来,笕桥中队首次针对个人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自杭州市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来,全市小区内、道路两侧、商业综合体内随处可见四色分类垃圾桶,记者从笕桥中队了解到,在日常执法检查中,执法队员发现沿街商铺店家将餐厨垃圾桶混装其他垃圾的现象尤为突出。

  “这次,我们要对生活垃圾分类中的违法现象动真格了,但是处罚并不是目的,为了让市民、商家增进垃圾分类知识学习和了解。”江干区城管局笕桥中队中队长马国平说,前期中队已安排执法队员分批次,对辖区主要道路沿线商家、综合体和部分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多次上门检查给予垃圾分类业务指导和讲解整改要求,希望能让市民和商家真正形成良好的分类意识,养成分类习惯。

摘自 杭州网 2018.03.22 记者 张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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