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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多措并举满足群众住房需求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14

  

  近日,记者从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我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

  2017年,我州棚户区改造力度空前,制定“两年任务一年完成”方案,完成投资211.06亿元,改造城镇棚户区39530户,完成自治区棚改任务23736户的166.54%。货币化安置39247户,货币化安置率99.28%,在2017年自治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考核中排名第三。

  今年,我州扎实开展新一轮棚改工作。全州计划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38605套(含2017年提前实施的15733套),并逐步向建制镇延伸。坚持货币化安置与实物建房安置并举,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合理确定棚改安置方式。严格执行《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确保房屋质量可靠、设施配套,改善居住环境。

  2017年,我州完成公租房2323套、分配入住1162套,分别完成年度计划192.3%、200.34%,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今年,全州将完成公租房分配入住462户,发放租赁补贴33套。年底前,各类公租房(含廉租房)建设任务完成率和分配入住率达100%。要求各县市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优先保障环卫等行业困难群体,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此外,我州还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设政府主导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国有租赁企业建设。今年,在昌吉市开展住房租购并举试点,率先实现住房租赁平台系统上线运行。推行统一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建立信息发布标准、规范住房租赁交易流程,强化管理,保障租赁双方权益。(有修改)

摘自 《昌吉日报》 2018.03.12 记者 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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