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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06

  

  《细则》于2017年12月4日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细则》一共九章五十三条。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监督管理,第三章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第四章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第五章为危险房屋防治管理,第六章为白蚁防治管理,第七章为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屋安全管理,第八章为法律责任,第九章为附则。

  《细则》立足解决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以问题为导向,建立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社会参与的房屋安全管理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房屋安全管理网络,对各级政府、部门以及基层组织的房屋安全监管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细则》规定乡镇(街道、园区)应在社区(村)设立房屋安全专岗,并由县级市(区)人民政府保障工作经费,将房屋安全管理触角延伸至最基层。《细则》还进一步明确了房屋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并将房屋安全失信行为纳入诚信体系。

  《细则》的实施,标志着该市房屋安全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得到更有力的法制保障。

摘自 新华网 2018.03.05 张小燕 贾健 顾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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