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规划管理。推进县域乡村规划和实用性乡村规划编制,进一步加强规划审批管理,全面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我省在全国乡村规划工作检查中综合评价列全国第十位。深入开展超高超大超限专项治理,查处农村违法违规建房1万余栋、依法拆除7千多栋,有效遏制农民违规建房。
——优化农村环境治理。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的要求,以农村“整洁美丽、和谐宜居”为目标,加快推进“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硬化农村道路2.7万公里,改水141.9万户,改厕121.3万户,改沟4.9万公里。
——加大村落保护力度。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推动传统建筑挂牌保护,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守护农耕文明,留住乡愁乡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50个村落成功列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单,审核公布248个村落列为首批省级传统村落,11个村列为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53个村列为全国第一批绿色村庄。
摘自 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2018.02.24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