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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有了“硬杠杠”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08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了《威海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将集中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这意味着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有了“硬杠杠”。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将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具体包括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省级农村危房改造奖补引导资金和市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根据《办法》,补助资金将集中用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除此之外,资金还将用于农村集体公租房建设等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

  具体流程为,市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各区市危房改造任务分配情况,将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到县级财政部门,各区市补助资金管理由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则将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项目竣工后,由区市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提供的支付名单等资料,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危改户的“一卡通”账户中,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对于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实施过程中,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申请、评议、审核、审批意见和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都将进行公示,接受市民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公平、公正、公开。(有修改)

摘自 《威海日报》 2018.02.07 记者 匙亮 通讯员 史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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