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国务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规范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国务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改革试点,我市精心谋划、先行先试,坚持“12345”工作思路,打造了具有邢台特色的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坚持一体设计
探索形成了“录、存、管、用”一体化管理模式。一是全程录。执法中,执法记录仪必须提前开启、全程记录。特别是在实施扣押物品等行政强制措施时,视频、音频和文字记录同步进行、多元记录。二是精心存。对记录资料标注详细信息,科学评估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风险,并按照不同等级确定留存时限。三是专人管。安排专人对音像记录资料进行管理,重要等级资料,利用蓝光刻录机刻录存储、标签登记,并配备专门文件柜,分档造册存储。四是真正用。数据随时取用,并进行大数据分析,对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并反馈法规和政策制定环节。
二、把握两个关键
重点把握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两个关键。全过程留痕是基础:无论是文字,还是音像,都要节点清晰、完整准确。特别是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节点,实行文字与音像双记录,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可回溯管理是根本:认真分类梳理,科学保管储存,确保执法数据的原始、完整、可追溯。
三、搭建三级平台
搭建了局、支队、大队三级运行平台。一级平台,为最基层的队所平台,仅用于日常执法数据的导入和本地存储;二级平台,为支队层面的综合管理平台,由专人负责,对数据分类、筛选、标注和管理,属于深加工阶段;三级平台,为执法数据监督平台,只有个别领导可以登录,可随时对执法数据进行查询、审阅,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四、落实四化要求
一是配备标准化。协调财政资金,按照“两人一仪、一队一站”的标准,全市配备了150台执法记录仪、6台数据采集站、15台城市管理执法手持终端和1台航拍无人机,建成了专门的“执法数据采集中心”,实现了市容、规划、车辆等执法内容全过程记录全覆盖。执法人员摄录信息接入数据采集站,即可实现自动读取、自动删除、自动充电,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记录模板化。建立了逢管必录、逢罚必录、逢审必录、逢现场必录、逢接访必录和逢督查必录的“六必录”原则。具体操作中,依据不同的执法内容,形成了“一图N录”的记录模板:市容“六录”(录违章、录亮证、录劝导、录扣罚、录入库、录文书)、车辆“四录”(录场景、录劝离、录罚单、录牌照)、规划“八录”(录放线、录基础、录正负零、录首层、录标准层(变化层)、录顶层、录外立面、录卷宗),每项执法内容配以固定的记录流程图,形成了成熟完善、路径规范的记录制度。
三是管理科学化。执法数据采集完成后,按照不同的整治内容,由专人对记录资料进行分类、标注和管理;科学评估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风险,并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确定留存时限:高风险等级的,用刻录机刻盘,进行标签登记,并配备专门文件柜,分档造册存储;中、低风险等级的,分别设置12个月和6个月的保存时限,由系统自动清理。此外,还设置了“规划执法调查询问室”,利用音视频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市民投诉、审讯笔录、案卷制作等均在询问室内完成,实现了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是制度规范化。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记录事项、设备使用管理、资料保存保管、人员监督考核等进行了细化规定,并按照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行政许可等内容,分类制作了全过程记录流程图,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有序开展。
五、创新五项应用
一是规划执法立体监管。利用无人机技术对规划项目实施监管,通过航拍照片与监管图册比对,及时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特别是对于一些封闭工地或废旧厂矿等不易进入的工地,利用无人机航拍巡查,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补齐了传统地面执法的“短板”,实现了“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的全方位、全视角巡查。
二是车辆执法网络监管。利用持终端网络直传功能,实时对违停车辆的拍照取证、违停信息录入、违法停车告知单的打印,执法数据及时传输、永久保存;利用微信支付在线处罚方面,全省首创违停罚款微信支付,市民只需关注“邢台城市管理执法”微信公众号,使用“缴纳罚款”功能,即可随时随地办理违停罚款,“取证-上传-录入-处理”全程电子化记录。
三是前置服务全程监管。全省首创建设的四座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工作站,工作站内配备了触摸式查询一体机、全方位摄像头、数字采集站等,零距离、全监控,接受投诉建议,解答疑问问题,提供许可咨询,处理违停信息,将服务融于管理,推动城市管理形象转变。
四是智能平台动态监管。我市在建的快速反应系统,由执法单兵、视频监控和后台指挥中心三部分组成,依靠无线视频传输、GPS定位、智能传感、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核心技术,运用众多固定监控、无线执法车载移动监控和移动手持“城市管理通”路面采集等设备开展工作。在提升城市管理执法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的同时,将进一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落实。
五是培训考试电子监管。依托网络,建立了城市管理执法网络培训考试试题库,执法人员可以在培训考试系统中进行案例解析、模拟办案、网络答题等,学习培训全程记录,提高了学习效果。
六、工作成效
一是证据完善,保护了执法人员。2016年10月24日,我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造成一死一重伤一轻伤的严重后果。事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逃逸,更有媒体记者质疑是否因为执法人员不规范执法引起了此次暴力事件。经调取现场记录,事件真相得到了客观还原。通过执法记录,公安部门及时将外逃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证明了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自身清白,维护了城市管理人员的形象。
二是行为规范,提高了执法公信力。全过程记录能够让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执法争议、执法投诉大幅减少,城市管理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特别是城市管理执法手持终端使用后,配以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违法停车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由2015年的6件降至2016年的1件,大大提高了执法公信力。
2017年9月5日,在全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推介会上,播放讨论了我局制作的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例解析专题片,受到与会各部委及各省代表的充分认可。
同时,我市作为河北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市,积极推进改革工作开展,今年3月下旬,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职权划转和挂牌办公,省内外30余地市到邢台考察学习改革经验做法。主要做法有四点:一是资源整合,综合设置机构。积极探索大部门制改革,对相同或相近的执法机构和队伍进行归并,将市建设局承担供热供气和城区防汛的两个科室,连人带编划转至市城市管理局;通过内部调剂方式,增加执法编制95名,将执法大队由4个增至6个,为下一步增强执法力量奠定了基础。二是权责集成,明确执法职能。将建设、水务等部门负责的供水、燃气、供热、城区防汛等7方面管理事项划转至城市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部门管理事项由23项增加至30项;首批完成与城市管理联系密切的93项行政处罚权的划转交接,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的处罚权达到163项。三是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对城市管理执法责任重新明确,除市区主干道、出入口等重点部位、跨区域执法及城市照明、水、气、热等不可分割的工作由市级负责外,其余城市管理职能一律下放至区(县)。成立区级综合执法大队,向街道(乡镇)派驻执法中队,实现执法全覆盖。将市容环卫、市政绿化等78项行政处罚权,下放至区(县)执法大队。四是协调联动,构建综合执法大格局。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探索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公检法司执法衔接,最大限度提高整体执法效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研究相关政策,规范科学管理,再接再厉,推动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