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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05

  

  2017年,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菏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菏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科学赶超、后来居上”的奋斗目标,干事创业、争创一流,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蓬勃发展。一是人民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棚户区改造开工及货币化安置22.2万套,15万棚户区居民已经搬入新居。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1876套,完成分配738套。实施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26个,农村危房改造11698户,完成了全年任务目标。二是物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建立了物业四级管理体制,在全省率先启动物业管理条例的地方立法工作。组织400余家物业企业进行服务技能大赛,开展了物业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物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全市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7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4.2%;销售面积88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5%,商品房去化周期回归到合理区间。引进了恒大、富力、碧桂园等一批国内知名企业,带动全市房地产开发水平整体提升。四是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全市建筑业企业发展到628家,建筑业总产值252.33亿元,同比增长50.41%。建筑业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成功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1处、装配式建筑示范县1个,新增绿色建筑面积293.4万平方米,建筑业新旧动能转化成果显著。五是城建重点工程进展顺利。实施城建重点工程34个,完成总投资41.27亿元。丹阳路立交桥全线贯通,天香路桥主体通车,广州路、中华西路、黄河路提升改造,人民路中华路等5个重点路口渠化完成。六是建设扬尘得到有效治理。实行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实现了“建筑工地7个100%”“拆迁工地5个100%”的工作目标,建筑工地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达到全覆盖。

  2017年,菏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全市棚改完成征收18.2万户2880万平方米,棚改规模连续两年位居全国设区市首位。9月底完成开工19.9万套,提前三个月超额完成年度任务。通过棚户区改造,仅市区就将打通断头路50条,新修道路60条,新建学校50所、医院10处、公园8处,棚改推动新型城镇化、打造区域中心城市的作用不断凸显。全省棚改工作现场会连续两年在我市召开,河北、河南、江苏、安徽等省份的多个地市及省内各市先后来我市考察学习棚改经验,棚户区改造已经成为菏泽市的一张靓丽名片。

  在棚改征收工作中,菏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征收。一是严格落实征收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了《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制订了《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法的通知》等相关配套文件,指导县区依法依规实施征收。二是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明确从调查摸底到房屋拆除的42步工作流程,实行丈量结果公开、评估报告公开、千分制排名公开等“九公开”工作制度,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三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底,消除了群众的思想包袱。尊重群众安置意愿,所有项目均可自主选择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满足了群众多样化的安置需求,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

  2018年,菏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目标,抓住打造区域中心城市这一中心任务,突出抓好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两项重点工作,实施建安产业发展、质量安全管理和扬尘治理三大行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全市全面决胜小康、实现 “后来居上”的目标做出积极贡献。(有修改)

摘自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8.01.04 

菏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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