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近日通报了2017年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情况。年初以来,我市共发生18起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18家责任单位被处罚。
据悉,今年发生的18起事故中,涉及水务工程8起,道路工程6起,供电工程2起,地铁工程1起,绿化工程1起,事故发生率同比去年下降31%。
此次受到处罚的相关责任单位有:中国铁建大桥局(法人:吴建顺)、福田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吴晓斌)、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法人:申茂夏)、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人:聂吉利)、深圳市宝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李刚)、深圳市金海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周铭)、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法人:胡恒春)、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法人:张玉峰)、广东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法人:范秋阳)、广东城基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王戴勇)、广州春涛园林建筑有限公司(法人:方小春)、深圳市常常通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林顺雄)、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法人:田野)、湖南省怀化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法人:梁元松)、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法人:梁向峰)、深圳市宝供供电服务有限公司(法人:许峰)、深圳市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法人:黄国民)、深圳市宏开水电安装服务有限公司(法人:吴木旺)。其中,广东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因未签署燃气管道保护协议被处罚金10万元,其余17家单位被处罚单位罚款金额均为3万元。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市燃气管线非常复杂,燃气管线和站点遍布深圳的大街小巷,用气人口较多,燃气管道的安全直接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城市公共安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燃气管道安全,加大第三方施工的管控力度,严格遵守《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做好燃气管道保护工作,坚决严惩事故单位及责任人,为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保驾护航。(有修改)
摘自 《深圳特区报》 2017.12.21 记者 窦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