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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开展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2

  

  为保障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从本月起,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市建筑施工、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企业自查自纠和政府督查检查为主要方式,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事故发生。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包括全市建筑施工、燃气安全方面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在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施工用电、高处作业、起重机械、吊篮、脚手架、模板支架、消防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检查施工现场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情况,从严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燃气安全方面,在强化燃气使用安全宣传的同时,重点检查部门监管职责履行落实情况,对全市重点关键燃气供应场站、用户燃气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天然气场站、管线和天然气加气站、高压设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充装供应站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在建燃气施工项目现场安全。

  本次检查分安排部署、集中排查整治和总结提升3个阶段进行,在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将对各自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对查出的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各县区建设和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将组织全面检查,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切实消除隐患;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将全面排查本辖区燃气安全风险,联合公安、城管、质监、工商等部门,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各燃气经营企业将对所有设施设备、装置、管线、生产现场、存储场所及较大规模的工商业用户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各项准备工作。

  对查出的隐患,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将督促相关企业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进行行政处罚和处理。在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各县区建设、燃气主管部门和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还将针对各类安全隐患组织“回头看”活动,逐一复查,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摘自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7.12.11 济南市建委 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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