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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瑞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定》,为该局基层所(分局)和监管科室配备了33台执法记录仪,对监管现场进行音视频记录,用现代化手段促进科学监督、阳光监督、廉洁监督,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日常监管行为,有效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监管水平。
2017年以来,瑞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基层所(分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把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作为最紧迫的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瑞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基层所(分局)人员装配执法记录仪,对D级危房实施腾空、封堵等活动进行记录,客观、公正、完整地督查D级危房“五个一律”落实工作情况。
与此同时,为增强该局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监督管理程序,瑞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和装修管理站等监管单位,在日常巡查和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行动中,使用执法仪实行“痕迹化”监管模式。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7.12.07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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