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认真贯彻落实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对全市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目前,黄冈市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职能职责、机构性质、执法力量下沉、司法保障等重点改革工作已经明确,市级城管执法机构编制已解决到位,园林绿化、公共空间秩序管理、交通管理等职能职责已经划转,应急管理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正在划转之中,全市各县(市、区)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已经建成开始运行9家,完成率达90%,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凝聚改革共识。黄冈市高度重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强力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专题听取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集中研究机构性质、人员身份和执法保障等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市)相应成立了改革工作机构,相关部门成立了工作专班,围绕改革工作重点,按照时间节点分解任务,列出清单,明确责任,确定时限,不等不靠、不折不扣推进改革。
二是完善顶层设计,优化改革方案。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单位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向涉及改革的32个部门和11个县市区征求意见建议,逐条逐句完善改革方案。多次组织涉及改革的16个部门召开研讨会,研究改革的方向、权责边界等重要内容。围绕改革中分歧较大的问题,组织改革办、编办、组织部、法制办、人社等部门反复论证。历时半年广泛协调、沟通上百次,修改完善30余次,形成最终改革方案发布实施。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改革实效。该市克服困难,明确将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列为政府工作部门,城管执法机关人员使用行政编制,确保城管执法部门以合法主体履行法定职责。针对当前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经费不足,管理执法中存在以罚代管的现象,该市提出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所属执法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强化了保障力度。
四是强化纪律考核,形成改革合力。该市将改革工作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就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明确严禁以各种困难和理由阻碍改革进程,严禁在推进改革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调整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