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不廉洁,行政处罚不廉政,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风险防控点的突出部位。针对襄阳市委巡视组对城乡建设工作巡察中查找出来问题隐患,市纪委创新工作指导,市城建委立行立改,于10月底全面建立推行工程建设、行政执法廉政承诺制度,填写《廉政承诺书》成立合同和执法要件。
在襄阳市,每个工程建设项目,每个行政执法案件,项目负责人和办案人员都要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政承诺书》。
在开展工作前,先将《廉政承诺书》提交项目承接方和案件当事人,当事人签字确认盖章,主体合同和执法文书才正式生效,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接受监督。《廉政承诺书》纳入合同文件和案件卷宗,存档备查。
笔者翻看《廉政承诺书》内容,主要包括廉洁勤政、热情服务,按程序执法,依法回避;承诺杜绝吃拿卡要,低价购房、购物,推荐施工队伍、材料,强拉赞助等7不廉洁行为,将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点如数提出,要求双方共同遵守。
同时,还通过媒体和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受理举报。为了让廉政承诺制度落地生根,该市还聘请市城建执法支队等第三方作为回访走访当事人,对工程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落实《廉政承诺书》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再监督再查处。
“廉政承诺制度的推行,不仅规范了工程建设和执法,防控了风险,还提升了党委政府公信力,一举多得。”市城建委党组书记、主任肖勇如是说。
摘自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7.10.25 通讯员 孟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