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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调度。通过微信群等方式一天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对进度缓慢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二是加强监督问责。将棚改工作作为市主要领导“一把手”工程,严格督查各单位公房棚改工作进展,狠抓棚改工作纪律落实,倒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专题协调。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加强对棚改政策的学习,做好群众、职工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把存在的焦点问题理清楚、分析透,并提出针对性强的解决措施。在搬迁过程中,对于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救济措施和人文关怀;对于长期霸占公房、拒不搬迁的“老赖”,依法依规启动司法程序。截至目前,共签订私房(含危房)征收协议302户,面积约2.4万平方米。
摘自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网站 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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