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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七举措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27

  

  近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针对“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和强制性的态度不够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力度不大”提出七条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会同省国土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制定贯彻落实赣府厅发[2016]63号文件的14条具体措施,开展农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专项督查,重点查处超高超大、乱搭乱建等典型案例,有关情况报告省政府并通报各地。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建房规划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进贤县等7个县(市、区)在2017年开展农村建房规划管理试点工作。指导上饶市制定《上饶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

  二是严格执行规划评估和修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到城市总体规划批复不足5年的,原则上不得进行修编,坚决遏制“政府一换届,规划就换届”的情况。

  三是建立重大城市规划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有关规定草拟完成《关于建立重大城市规划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及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初稿)》,拟8月底前印发实施。

  四是启动遥感监测辅助城市规划督察工作。7月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划司汇报沟通,要求支持我省利用遥感监测辅助技术开展城市规划监测工作,加大对违反规划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是持续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每月进行调度,督促各地加大力度,加快推进。通过专项治理,全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六是建立违反城乡规划重点案件核查和挂牌督办制度。制定了《江西省违反城乡规划重点案件核查和挂牌督办的工作规程》。

  七是建立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查处长效机制。7月印发《江西省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查处机制的指导意见》,全面规范建设项目容积率调整行为,坚决遏制违规调整容积率行为,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违反城乡规划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摘自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网站 2017.09.25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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