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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对风景名胜区煤矿项目提处置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25

  

  河北省有关部门日前发出《关于尽快落实煤矿建设项目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通知》,对位于风景名胜区的煤矿建设项目提出处置意见。

  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对位于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区域的建设煤矿,9月底前要提出退出方案。矿业权后于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区域设立时间的煤矿,必须纳入2017年去产能关闭范围;先于这一时间的,原则上要在2020年前退出;符合推迟退出条件的,由所在市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9.20 李仁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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