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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垃圾不分类将受罚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20

  

  从9月10日起,《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今后,随意抛弃、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将被处以最高5万元罚款,个人最高也将面临1000元罚款;而未分类投放垃圾的,个人最高将被罚款500元。

  据悉,厦门是福建省首个为垃圾分类立法的城市。《办法》的出台也意味着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迎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全新阶段。《办法》实施后,将坚持惩罚与激励并举,不以行政处罚为目的,将尝试推动首次违规人员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帮助周围群众提升思想认识。但是,多次违规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将被纳入执法“黑名单”系统,列为重点执法监督对象。此外,从本学期开始,由厦门市教育局编写的垃圾分类教材纳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课程(高中除外),垃圾分类成了校园必修课,还将进行考试。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9.15 王淯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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