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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深化城市管理示范创建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19

  

  日前,“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又多了7个。这是该省深化城市管理示范创建的具体工作之一。

  据了解,从2014年起,江苏省在县及以上城市组织开展“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和“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其中,“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由省政府命名,并给予每个设区市500万元、县(市)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和示范社区”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命名。

  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深化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基础更加扎实,质量不断提升,涌现了新一批城市管理标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江苏省共有21座城市被命名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新增123个“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区”和143条“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

  注重统筹谋划,形成了城市管理的创优体系。2011年,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组织创建了102条“示范路”,在此基础上,该厅进一步优化了创建框架,丰富了创建内容;“示范社区”是该省探索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重要举措,将城市管理要求、内容向社区实施延伸,成为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与水平的有效途径;“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是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成效、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功能品质提升和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全面检验。从道路到社区,再扩展到城市,由点到线、由线到片、由片到面,系统构建了江苏省城市管理创优体系,逐步放大了示范效应,全面推动了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水平的提升,增强了群众因创建工作的获得感。

  注重技术支撑,形成了城管创建的标准体系。在充分调研座谈、现场察看、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编制印发了《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标准》、《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区标准》。同时,深度融合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的整治内容,结合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以及建设管理行业的重点难点问题,出台了《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标准》、《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申报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加强创建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构建了江苏城市管理创优的标准体系。

  注重巩固成果,形成了“回头看”和撤销机制。每年要求各地报送“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工作成果的巩固情况,不断深化创建成效;按照三年一复查的规定,组织专家对2014年命名的“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开展暗访调研,督促问题有效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城市提请省政府撤销命名。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调研、暗访、督察和考核工作,同步对“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和社区”实施“回头看”,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城市管理问题回潮。

  注重推动创新,形成了城市管理聚力创新的良好氛围。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9.14 杨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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