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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印发《意见》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14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要求切实解决宅基地管理粗放、农民建房无序等问题,管住当前、消化过去、规范未来,促进新农村建设,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意见》指出,近年来,全省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农村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是,城乡结合部、交通沿线、坝区周边等重点区域农民建房缺乏规划、农民违反规划建房、违法占地建房等现象比较普遍,部分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农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不同程度存在缺位、错位、越位。

  《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快制定规范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做到全面加强规划管理,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宅基地审批管理,切实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大力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房。

  《意见》明确,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全省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建房的规划管理办法、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办法和宅基地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行为。2018年底前推进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实现“两规合一”。2019年底前消化县、乡、村三级的“两违”存量,综合发力,引导农民集中建房。

摘自 《贵州日报》 2017.09.12 作者 权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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