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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伪造资料骗取购房资格者五年内不得再买房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14

  

  记者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个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一经查实,当事人的网签合同将被注销,其和其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在西安市购房。

  西安市房管局9月1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购房资格审核工作的通告》中规定,对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个人,一经查实,将注销当事人网签合同,并取消购房家庭成员在西安市的购房资格,且5年内不得在西安市购房。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西安市房管局还规定,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规避住房限购政策的代理销售公司,一经查实,取消并停止一切代理业务;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经纪机构,一经查实,责令停业整顿,并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此外,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本单位工作人员,西安市房管局也都表示将做出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还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摘自 新华社 2017.09.12 记者 姚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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