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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实现农民工缴存公积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11

  

  日前,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农民工刘某和妻子上交材料、填写表格,完成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成为该市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第一人”。

  据了解,去年10月起,马鞍山市率先在安徽省实行个人缴存和单位职工缴存“并轨”,将在马鞍山行政区域内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城市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群体范围实行统一管理。

  “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存满一年,并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的个人缴存者,均可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就可申请贷款,与单位职工缴存者享受同样的贷款额度、利率等。”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超先说,政策上确立了农民工可以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住房公积金使用权益后,马鞍山市积极进工地、进农村开展宣传,并启动缴存试点工作,这一政策的实施,以真金白银的制度举措让农民与市民‘平等’起来。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9.06 马鞍山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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