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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夯实基础 规范执法行为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28

  

  2017年4月,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被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为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单位。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实际,突出抓好综合执法文字记录这一基本形式,做实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规范、记录设备和执法骨干的配置、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记录考核等基础工作,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

  执法程序规范化

  根据工作实际,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编印《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汇编》的基础上,相继制定出台了《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通知》等程序规定,对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的立案、调查取证、报批审核、听证、行政处罚作出、送达以及装订归档等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同时明确每一程序的时间期限,确保整个执法流程的时效性和合法性。在规定执法程序的基础上,明确每一环节对应的执法文书以及必须包含的内容,细化听证程序以及送达方式,切实以规范的执法流程服务于全过程记录工作的实施。

  执法文书格式化

  在深入学习领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的精神、认真总结前几年开展执法记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办法》,明确了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和取证、审查与决定、送达与执行等环节的记录形式及对应的执法文书运用。

  为方便一线执法人员规范、高效使用执法文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门将执法文书格式化,实行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书相结合的形式使用。为适应国土、规划等多个领域的行政执法需要,制定了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并逐一制定使用说明、印制成册,供每位一线执法队员随时查阅和使用。

  执法记录单元化

  在充分运用文字记录这一基本形式的基础上,注重运用音像记录,尤其是对容易引发争议的重点执法环节、重要执法活动等进行全过程记录。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配备城管通150部、执法记录仪145部、相机和摄像机82部,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镇街执法中队设立询问调查室,并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切实做到以优良的硬件配置保障全过程记录工作开展。

  为强化执法队员音像记录意识、规范音像记录行为,修订完善了《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活动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明确执法过程中必须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及音像记录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责任等。为拓展音像记录的范围,在城市管理热点区域和投诉多发区域安装激光高清探头60个,与公安部门的高清监控共享,实现了城区视频监控全覆盖。

  培训考核制度化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把执法队员的教育培训作为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基础工作,采取全员培训、以案代训和定期评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培训、监督和考核,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相关规定的自觉性。该局坚持每半年举行一次全员培训。今年年初,专门邀请山东省法制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领导就依法行政、全过程记录、执法务实等内容进行培训。

  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作用,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1个镇街执法中队配备了具有法律专业的执法队员作为兼职法制员,全程指导执法记录工作。为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监督考核,制定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积分制度》,采取单位季度自评、局半年评查的方式对执法案卷进行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与执法队员的奖惩挂钩,有力促进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开展。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8.03 山东省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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