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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缴的企业注意啦!9月1日起,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在事前事中监督平台上随机抽取的企业进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和缴存情况检查,对没有按要求建缴的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
宜昌中心于8月中旬在事前事中监督平台上随机抽取了25名执法人员和17家企业作为执法检查对象。此次双随机执法专项检查时间从9月1日起至9月30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按规定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否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是否符合规定等。
据了解,此次检查也是自2017年5月中旬《宜昌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办法(试行)》出台以来,宜昌中心组织的首次执法专项检查。
摘自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7.08.18 通讯员 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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