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广州市在城管执法系统中开展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
完善法律体系,确保综合执法有法可依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一直重视城管综合执法的立法工作,先后出台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这些城管领域的综合性立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城管执法机关的主体地位、职权性质、执法范围以及基本执法程序,确定了执法原则,规范了执法程序,强化了执法措施,强调了执法协作、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为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工作以“一法规”(《执法条例》)、“一规章”(《执法细则》)、“一制度”(《执法工作规范》)为基础的城管执法职权依据体系已逐步形成,确保了城管综合执法职权法定、有法可依。
统一文书流程,全面规范执法行为
规范执法文书。采取案例设计、以案说法的方式方法,认真论证适用情况、实施程序、审批要求以及物品处理等环节,在征求市法制办、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现行有效的制式文书40余种。
编制执法流程图。以广州市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为依托,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流程进行了分类归纳和统一规范,编制了《简易程序执法流程图》、《一般程序执法流程图》、《行政强制流程图(查封、扣押)》、《查控违法建设执法流程图》,明确了步骤、时限、环节、文书制作与执法要求,有效规范了执法程序。
规范案件卷宗管理。制定了《案件卷宗立卷归档管理规定》、《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规范执法案卷立卷、评查等标准和案卷归档规范。
加强执法指引。举办8期全市科级以下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培训基层队员1130余名。邀请市法制办专家对“三项”制度重点讲解,并开设“执法文书”课程,规范文书制作和管理。编印了《常用法律规范汇编》、《自由裁量权适用小册子》、《职权依据及范围》等执法书籍,下发给一线队员参考,指导基层执法实践,促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加快数字城管建设,用科技手段提升规范化水平
积极推行网上办案系统。2012年,开发了城管执法信息系统并逐步推广至全市使用,实现了立案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批、文书打印、处罚决定、量化考核、综合评价和结案归档的全过程网上办理,全面提高了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和处罚准确度、合理性、合法性。
开发城管“执法通”软件。队员在执法一线通过“执法通”终端进行信息查询、拍照取证、问题登记、立案调查、数据上传,配合微型打印机现场制作执法文书,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和文书制作规范性。
开发其他辅助功能。建立综合执法量化考核模型,对执法主体的工作绩效和规范化水平实施电脑考评,自动生成评价结果,为各级领导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提供决策依据。
实行网上监察。在督察分局专门成立网监中队,对网上办案文书的规范、法律条例的适用以及办案流程进行统一标准与监督,建立每月报告、每季度通报督察结果的工作机制,同时与广州市监察部门的行政执法效能监察系统对接,对所有线上案件实行双重监察。
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争做全省排头兵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内容,下发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目前,全市各分局均已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通”和微型打印机、移动录像机、照相机等设备,实现现场执法过程的录像和录音。同时,制定了《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执法装备管理规定》及《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和程序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执法记录仪、录音笔、测距仪等装备,明确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要由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8.08 广东省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