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以来,江苏省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正规化”的目标要求,在推进城管队伍规范化建设、保障执法队员人身安全以及接受群众监督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尝试。
加强顶层设计,建立上下互通互联的责任体系
根据南京市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构建高效权威的城市综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的精神,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积极对接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南京市城市执法人员及装备保障标准》,明确规定执法装备配置标准,要求保障每个执法单元中的2名执法干部必须配置一部执法记录仪。在2016年5月正式下发的《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中,提出执法活动中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的要求,明确数据的存储和利用规则,并将推行全过程记录工作列入执法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今年,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将全市城管行政执法队伍 “开启执法记录仪”作为执法活动的第一步骤,并编入了规范执法教学片中。目前,全市城管执法干部已人手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所有基层中队均配置了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器并明确了存储途径。
规范文字记录,确保执法全过程的客观公正
制定出台了《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星级行政案件处理中心评定标准及实施办法》,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规定,全方位做好记录工作。对登记保存和查封扣押物品的登记、保管、发还、处置工作,建立全过程记录台账;对法律文书、处罚票据的领用、保管,建立记录跟踪台账;对案件的行政复议、诉讼、听证的调查、复核工作,建立详细记录台账;对重大案件会审和集体讨论的案件,制作会审记录和详细台账。通过这些手段,使得案件办理全过程留有痕迹,做到责任到人。在全市城管队伍中,统一推行新版法律文书。执法总队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全市城管队伍案件处理工作会议,形成了新版城管执法文书。目前,新版城管执法文书已印刷并发放至各区城管局和城管队伍使用。
推行音像记录,提升执法全过程的全面公开
音像传输、存储等设备全面涵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记录,从启动执法程序开始,对调查取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进行音像全过程记录。
依据市执法总队“五星级行政案件处理中心”硬件配置标准,在违章处理中心安装了即时监控系统,进行同期录音摄像,做好案件处理全过程记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引入无人机参与日常城管执法工作全过程记录。这些无人机在巡查发现市容环境卫生死角、对楼顶隐蔽违建进行收集取证、在无法进入的违法建筑施工现场实施取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投入使用的无人机遥控半径可达2公里,内置高清视频存储系统,在空中可对重点监控区域进行定点监控拍摄,实现高空航拍监测,为城管执法工作提供了全面、及时、准确的第一手图像资料,进一步提高了城市治理全覆盖工作水平,较好地解决了特定区域取证难的问题,有效提高了重点难点问题的发现率、处置率。
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城管执法的效率水平
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成全市城管执法队伍信息化一期调度平台,在省内首次把三网融合技术运用到城管执法巡查、督察和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中。
目前,二期调度平台正在加紧建设中。进一步完善了168个“市管岗”定岗点的执勤规范,从单兵配置的4G图传手持终端的操作使用、执法现场视频回传、指挥平台视频强开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每个定岗点周边市容环境可看、执法人员可调、违章现象可控。在此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开放治安视频资源,建立联调联试机制,可以在处置舆情时调取当时视频,还原现场真相。
加大督察考核力度,提升执法全过程记录实际成效
自今年5月1日起,南京市城市管理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执法人员在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时必须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并将佩戴执法记录仪情况纳入长效管理督察考核内容中。同时,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积极接受监督。
2015年3月以来,由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牵头,南京市主城六区城管执法部门定期举办“公众观摩执法”活动。城管执法部门提前登出预约公告,开门办城管,邀请市、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平面媒体、市民及网友全过程参与城管日常执法工作。在使用记录仪全过程记录执法过程中,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等工作中的作用,让城管执法队员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2016年11月8日,南京市城市管理局联合本地4家网络媒体历时17小时,向网友全程直播了近20项城管权力事项的执法全过程,实现了网友评论从“谩骂、嘲讽”到“理解、赞扬”的转变,收获了前所未有的肯定和支持,也将执法全过程记录从被动带入主动,从防范转为展现,在形式上丰富了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实质内涵。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8.08 江苏省南京市城市管理局